12月21日,標志著全國高等教育最高榮譽的2018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獲獎名單正式公布,我校法學院房紹坤教授主持的教學成果《地方高校法律人才SPI培養模式的探索與實踐》獲二等獎,實現了我校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歷史性突破,標志著我校教育教學改革取得顯著成效,教育教學水平達到新高度。
本屆國家級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候選成果共有來自全國553所高校的1297項入選,按照452項的授獎數量,65%候選項目被淘汰。山東省推薦候選成果66項,最終獲獎12項,其中省屬高校5項。
《地方高校法律人才SPI培養模式的探索與實踐》教學成果由房紹坤、宋振武、張平華、范李瑛、郭明瑞、金福海、宋紅松、王圣禮完成。成果立足于法學院二十余年的實踐教學傳統,總結開展英美法教育的經驗,以法學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等系列國家級、省級專業建設項目為抓手,建構了以學院基礎教育平臺(S)為主體,以實務訓練平臺(P)、國際化教育平臺(I)為助推兩翼的“SPI”培養模式。通過課內外融合、校內外融合、海內外融合的“三融合”,拓寬培養渠道,探索出以我為主、積極利用外部優質資源,培養卓越法律人才的新途徑。本成果的推廣對提高法律人才培養質量有重要價值,在國內高校尤其是地方高校法學教育中起到了良好的引領和示范作用。本成果應用推廣時間長,學生受益面廣,培養效果顯著,有力促進了教學改革和教育質量的提高。先后有2000余名本科生參與項目并受益,學生理論思維能力以及綜合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明顯提升;學生赴海外留學數量日益增多,學校日趨廣泛;就業率多年穩定在95%以上,一大批畢業生成長為各領域的骨干力量。
此次獲獎是我校堅持不懈抓教育教學、不斷進行理論與實踐探索的結果,也是我校高度重視人才培養、狠抓專業內涵建設、努力提升人才培養質量的集中體現。學校高度重視教學成果獎的培育,通過邀請校外專家來校輔導、召開討論會及論證會等形式提高教學成果獎的申報質量,最終2項成果順利進入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評審。下一步,學校將進一步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新時代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大力進行教育教學改革,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是國務院確定的國家級獎勵,每四年評審一次。與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并稱為我國四大國家級獎勵,是我國高等教育領域意義最重大、影響最深遠的國家級獎項,代表著我國高等教育教學工作的最高水平。
來稿時間:12月19日 審核:畢可志